湖南长沙地税登记与国税登记地税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虽不用领取营业执照,但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在工商注册或单位所在的区县(地区)地
国税登记 所需提供的材料(时间:5个工作日):1、公司章程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全体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法人股需提供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房屋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