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离婚输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个人所得税
推荐给好友 打印该页发布日期:2010-6-12 18:29:29 来自:http://10.10.10.184/ 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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