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年检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企业须持相应的《年检报告书》申报年检)
1、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填写《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
3、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填写《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 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年检审查认为需要核查的,还应提交原件。无前置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或许可证已过期的,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年检时限内无法提交的,须先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五)、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等中介服务企业,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到位的企业,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年检审查认为需要核查财务状况的企业,须提交由年检机关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六)、企业法人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八)、 其他经营单位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隶属机构印章)。
(九)、以非货币出资的企业,提交资产过户备案手
(十)、企业注册地址发生变化或房屋租赁合同过期的,须提交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由所在社区出具确认其合法使用权的证明。
(十一)、 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